Blackfeather

Thus, though we cannot make our sun

Stand still, yet we will make him run.

 

[USK/米英] <当一个人口语练疯的了时候可以写出什么东西>

如题,我就是皮(x)


<Kiss me, please!>


cp: usk




美国其实很难听到英国的英腔。

 

此话也有不对的地方——应该是,自从二十世纪以来,美国就很难听到英国那字正腔圆的做作口音了,取而代之的是依旧严肃正经,但年代感与本国特色少了不少的美音。

 

说实在的,美国很忙。一战他要学着自己的老大哥们如何侵略与倾销商品,在他们撕的死去活来时倒卖点自己的军火。二战他也被拽下水了,从此天天睡在火药堆里,在签订停战协议的前一晚他刚刚接好自己的手臂。他深思熟虑的良久,拿着手枪对准胸口开了一枪,第二天他就重生在华盛顿,服装妥帖的去到谈判桌前。看吧,忙的要死。

 

国际大事风起云涌,美国没有太多时间与英国私下交流,他需要去威迫,去巩固地位,甚至连公共交谈也是寥寥几句,大部分由微笑与意蕴深长的眼神带过。

 

所以,当他第一次听到英国讲美音的时候,美国甚至没有反应过来。

 

接着,他愣住了,抬起头就看见英国正经的脸,正与自家上司商谈要事。

 

这太奇妙了。美国写字的力道太大,险些拗断的钢笔笔尖。

 

回去的美国想了英国很久,琢磨着那几个句子和那严肃的神情,想着想着就睡着了。

 

然后他做梦了。

 

他梦见自己年少时拽着英国的手臂讨要故事,而英国要么是拿过厚厚的硬皮故事书,要么是把他抱在膝头,自己即兴编两个。无非是他本土流行的童话,离不开炼金术与女巫与独角兽,而那些故事大多被收录于如今的《七日谈》,大频率的故事躺枪概率让美国甚至怀疑英国是不是编辑之一。

 

而当时的美国,跟着英国一点点的学习他的语言,他的口音。

 

乃至于现在,英国的语言与口音都被当做是修养的象征之一。当时的英国苦恼的教导美国,一字一句,一点一滴,从字母念到单词念到句子,耐心的不可思议。可他们的相见空隙太长了,每次美国的口音刚有所变化,英国就不得不回到自己的本土。而下一次相见,又是这一过程的重复。

 

后来,由于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种——难以赘述的事,英国不再是他的养育者。随后随后随后随后随后——不知具体时间的时间起,美音成了主流。

 

所以英国怎么会用美国口音说话?美国翻来覆去的想,总觉得百思不得其解。这感觉就像是自己曾经的礼仪老师有一天忽然脱下正装穿着T恤与你跑到湖边野餐,一边吃还一边说自己晚上打算搞个BBQ派对,总而言之——违和感偏重。更何况,他深知英国对自己口音的鄙夷程度,也知道他对于自己的口音有多么骄傲自得。

 

可他就是说了,这是事实。

 

那他是从哪学的?

 

想到这里,美国忽然升起一阵没由来的愤怒。他感觉很火,恨不得现在冲到英国面前拽着他的领子要求他把口音变回去——他理解,他强行自我理解为是对英国不会利用资源而感到大失所望。

 

他能跟谁学?区区人类讲再久也就一百年,比得上他美利坚?

 

完全忘记自己语言是由谁教的美国小伙出奇愤怒,发誓下次见到英国一定要狠狠嘲笑他。

 

但接着,美国就把这事忘了。没办法,他真的很忙。

 

英国一开始转变口音自然也被他的欧洲“老友”们好好嘲笑了一番。但毒舌程度大英帝国拔得头筹,而美国又总是故意不接话茬,他们也就纷纷悻悻然,转而寻找英国别的痛脚。

 

等到大家都习惯的时候,美国反而开始不习惯了。

 

他听过英国讲过许多国家的语言,变换口音也就一瞬间。他用蕴含修养的牛津口音,听起来格外绅士有礼;但喝醉了甚至爆出伦敦本土口音骂人,嚣张跋扈甚至颇为粗鲁;与法国互殴时极力模仿那种“浓痰”英语;其余欧洲语种更是不在话下;而在近些年,他甚至有模有样的在和王耀学习中文。

 

这是正常的。他们活的那么久,多学几门语言自然不在话下。可美国就是对英国的英音有着出乎常人的执着——不是讽刺他时的拿腔作调,也不是国际大会上的严肃古板的美音,而是英国最自然,与他最亲密的时候,那种自然而又亲昵的口音。

 

美国对那种口音的评价有三:很做作、很性感、很英格兰。

 

又恨又爱。

 

后来一段时间,美国一直以为自己是喜欢英式英语,毕竟用复古增添文化厚重感与修养,恐怕是人类通病。但随后他也访问了多所英国名校,听的却内心毫无波动,只是不想笑,于是他认为自己大概只是喜欢英国讲的英式英语。最后,他忽然恍然了,自己好像不是喜欢英国讲的英式英语,他是喜欢英国。

 

于是他决定和英国搞在一起,方式是酒/后/乱/性。有一天他们一起喝酒,醉的……大概是有勇气撕开对方的衣服啃在一起并且恰好不影响勃起的程度。他们搞了一夜,战况既好又坏,惨烈的像是被全酒吧的人一起围殴过。

 

然后,英国发现了美国的性癖:他格外喜欢自己用英音与他调情。

 

然后,美国发现了英国的习惯:他在私下交流时,美音往往维持不了很久。

 

性癖需要意思意思遮掩一下,但习惯自然不必。美国向英国提出,但不知怎么就戳中了英国的痛穴,搞得他不爽了好久。

 

随后有一天,难得休假,他们在美国家里看电视。电视里的主持人手足舞蹈的活跃气氛,英国忽然就极富挑衅的说了一句:“那你教我啊?”

 

当时的美国叼着薯片躺在英格兰腿上,正看得入神,听到这话不由得楞了一下。英国不爽的撇起嘴,抢过美国嘴边的薯片粗暴的塞进口腔,然后清了下嗓子,流利的说出了一大段话。

 

是刚刚脱口秀里的原句。

 

美国专注的看着他,一时连薯片都忘了咀嚼,眼里只有他一张一合的浅色嘴唇。等到英国讲完,低下头来看他,美国才匆匆咽下去,含糊地道:“再讲一遍。”

 

英国瞪了他一眼,才皱着眉,不情不愿的重复了一遍。

 

平心而论,英国学习语言的才能无比优秀。他讲得很好,却总给人一种违和感:大概是因为电视里的主持人几乎兴高采烈,而英国却一板一眼,正经无比。随后美国又让他说了别的句子,英国只能照着念,念到一半才发现美国根本没有听,只能愤怒的掐了下他的脸颊。

 

美国哈哈大笑的抱住英国的腰,忽然觉得自己几十年前的愤怒真没道理——他不可能教英国美音的,他骨子里仍旧热爱崇尚英国那副英式口音,哪怕嘴上总是无比的嫌弃。他也没那个心思,与英国独处的宝贵时光,他只想抱抱英国,和他调情聊天,他只想亲亲他。

 

于是,美国仰起头,半是笑意半是认真的道:”I want to kiss you.”

 

英国却怔住了。

 

他没有露出什么害羞的情绪,反而是像在学习与思考,眼睛露出的神情格外认真。

 

随后,他咬了下下唇,略有犹豫的看着美国的眼睛,道:”I want to kiss you.”

 

完美的像是复制粘贴。

 

美国一下愣住了。他感到自己的脸颊猛地发热,一路烧到了自己的耳朵。太不可思议了,太难以置信了,这一点都不科学,英国的行为太出人意料。美国咻地坐起身,把英国摁在了沙发上,动作流畅一气呵成。他的眼睛无与伦比的亮,映着英国一脸“你发疯吗”的神情,像是一只兴奋的讨要狗饼干的大型犬。

 

美国在心中疯狂默念:别结巴、别结巴……“英、英国,”操。“再说一次。”美国克制不住自己的嗓音的颤抖。他现在能够不立刻吻上英国和他做的死去活来已经是自制力惊人了。

 

英国显然还没反应过来。他疑惑的看着美国,最终只能一边推住美国的肩膀一边道:“你发什么疯,美国?!”

 

最自然的、最亲密的、最英格兰的,是美国最喜欢的口音。

 

他再也控制不住的吻了下去,内心激动的的像是燃了一把火。真矛盾啊,他既想多听听英国说话,又想吻得他喘不过气,到只能拍着他的肩膀示意快点停下的地步。英国揪着他的头发往后拉,想稍稍得一点空隙;但意识到完全无效后只能安抚的拍拍,示意别吻那么紧,他又不会跑掉。

 

美国觉得自己被可爱的几乎理智全无。

 

一吻过后,他稍稍拉开两人的距离,贴上了英国的额头。两人鼻尖对着鼻尖,眼睛里映着对方,亲昵无比。

 

美国深情款款、认认真真地道:”I love you so much.”

 

他如愿以偿了。英国终于反应过来,猛地涨红了脸颊,一路烧到了耳朵。他显然难得犯下这种“错误”,又羞又恼,却又说不出什么话来。但面对如此深情告白,英国也只能被迫咽下错误的苦果,因为美国压根没给他除了”Me too”之外的回答。

 

当听到那声小到不能再小声的回应时,美国笑了。

 

随后,他们继续接吻。

 

 

FI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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